论我国现阶段实现家长教育参与权的重要意义——从山西省沁源县特大学生车祸案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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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建峰 贾应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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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权理论认为,家长是教育权主体之一。其中教育参与权是家长教育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现阶段,学校教育管理不重视家长的教育参与,这不仅是对学生家长权利的忽视,同时也是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2005年11月14日,山两省沁源县发生特大车祸案,一辆货车冲进早晨在马路上出操的学生队伍,造成了严重的学生伤亡。这一事件中,家长教育参与权缺失的问题引起笔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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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长教育 大学生 参与权 沁源县 车祸 山西省 学校教育管理 教育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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