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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姓名:唐永莉
作者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
摘    要: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时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试用期的问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试用期问题上,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现象.下面拟就有关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约定合同试用期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试用期 劳动法 求职指导 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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