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公平与政府责任——全民健身领域政府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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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华.健身公平与政府责任——全民健身领域政府责任研究[J].体育学刊,2012(3):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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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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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体育学院 休闲体育与管理系,广东 广州 5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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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全民健身公平问题研究”(08BTY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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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民健身公平是指政府通过一定形式向居民提供相对均等的基本健身服务。我国的全民健身在起点、过程和结果上都处于不公平状态,政府责任缺失是我国全民健身不公平的根源。政府责任回归全民健身领域,不仅是政府公共权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全民健身产品外部性的客观要求,更是纠正市场失灵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全民健身领域的责任是有限责任,主要包括经济责任、规划责任与监管责任。经济责任是全民健身公平的首要责任,规划责任是全民健身公平实现的制度条件,监管责任是全民健身公平实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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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社会学 全民健身 政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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