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式案例教学法探析 |
| |
引用本文: | 张秉福.对抗式案例教学法探析[J].政治课教学,2005(4). |
| |
作者姓名: | 张秉福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文法系 271021 |
| |
摘 要: | 一、案例教学法:突破传统理论讲授弊端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或称判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教育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其首倡者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Langdell,1826~1906)。案例教学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理论基础上的,即任何法律都包含着一些重要的原则,但这些原则不应是靠教师通过教科书及讲课来灌输和说教,而是要由学生通过阅读案例,讨论和回答案例中的问题来自己发现和寻找。案例教学法不是举例教学,但在我国却有很多人把二者混淆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举例教学是从理论联系实际出发,在讲解理论时列举一些…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