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与电子文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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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竞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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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档案馆,广东,广州,5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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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起施行。《电子签名法》的通过和实施,将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深远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就在于,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人制度,保障电子交易安全。它使人们越来越容易摆脱纸质文档的束缚,更多地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等日常活动,包括网上购物、网上付款、网上申请、网上报关报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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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签名法》 电子文件管理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场准人制度 电子交易安全 2005年 法律效力 认证服务 日常活动 电子政务 电子商务 网上购物 网上付款 网上申请 互联网 表决 会议 盖章 摆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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