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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教师在语文课堂上的“导向”作用
引用本文:赵宝森.谈教师在语文课堂上的“导向”作用[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2(8):210.
作者姓名:赵宝森
作者单位: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自治县王府蒙古族学校
摘    要:新课标要求我们教师应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育的本质就是使学习的主体学会、会学。这就需要摆正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两者的主次关系。我们目前实施的"自主高效"课堂,正是验证这种关系的最好阵地。我们都知道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外因往往是通过内

关 键 词:教师  学生学习  自主学习  引导学生  语文课堂  内因与外因  主次关系  学习过程  辩证关系  新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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