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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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肖进中.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的必要性[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27(4):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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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 肖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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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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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在不方便审理某具体案件时,拒绝行使管辖权的一项制度。据我国内地现行管辖制度,内地法院在审理某些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时也同样存在极为不便的现象。本文在考察我国司法实践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在立法中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具有紧迫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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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方便法院原则 涉外民商事案件 区际管辖权冲突 |
修稿时间: | 2007-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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