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学生的三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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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新建,胡延玉.尊重学生的三种权利[J].湖北教育,2007(3):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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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新建 胡延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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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郧县城关镇中心学校,郧县城关镇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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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师被社会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崇高的职业要求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而且在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中尊重学生的“三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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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重学生 权利 过程 解惑 授业 业务知识 职业要求 工程师 灵魂 人类 社会 教师 |
文章编号: | 23918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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