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斗焕、卢泰愚缘何被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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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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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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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韩国汉城地方法院于1996年8月26日对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进行了终结审讯,被审讯的还有其部属和亲信14人。韩国地方法院宣读了近2个小时的长达9万字的判决书,宣布以叛乱和内乱主谋罪及受贿罪判处全斗焕死刑,以执行叛乱和内乱任务罪及受贿罪判处卢泰愚22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斗焕和卢泰愚还分别被处以2259.5亿韩元(合2.76亿美元)和2838.96亿韩元(合3.49亿美元)的罚金。这些数目大致与他们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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