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保障的具体措施--以深圳市坪山新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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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艳.强化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保障的具体措施--以深圳市坪山新区为例[J].大观周刊,2013(10):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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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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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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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的一个直接排出机构,其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归入龙岗区。坪山新区下有坪山和坑梓两个办事处。本文主要以坑梓办事处为调研对象,对坑梓办事处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了调研。坑梓办事处位于深圳市和坪山新区的东大门,总面积40.4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5个为村改居社区,户籍人口约1万人。2004年农村城市化后,原来5个村改居社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成立了社区股份公司,共设立了40个分公司。这5个社区股份公司及其40个分公司承载了坑梓社区集体经济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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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经济 经济发展 深圳市 社区 政策保障 强化 深圳经济特区 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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