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职能鉴定论”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所提出的,要求按照文件形成的主体在政府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作为确定档案价值的依据。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运用这一理论指导现行档案鉴定的做法十分普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电子文件大量出现后,职能鉴定论在国外有了新的发展,欧美国家提出了“社会分析与职能鉴定论”。其代表人物是德国的汉斯·布姆斯,他们认为,档案产生的唯一源泉是社会活动,杜会活动是按照一定职能分工进行的,而杜会职能分工的组织形式是一个个独立行使职权的机关、单位,因此档案的价值主要取决于社会结构,通过社会职能体现出来汗萍、唐桂华:《对档案价值论的再审视——兼论职能鉴定法的新发展》,山西档案2001年第1期)。由于档案的形成者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存在物,所履行的职能活动也是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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