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记者写稿,编辑编稿,播音员播稿”,这种采访、编辑和播音相分离的、传统的广播节目生产模式,在我国广播界延续了多年。随着广播改革的深入和广播事业的发展,这种模式发生了变化,出现了“采、编、播合一”的广播现象。 所谓“采、编、播合一”,是指广播新闻性报道或节目的采访、编辑及播音(或主持)等不同环节上的工作,由同一工作者完成的广播新闻产品生产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创作者的同一性。 “采、编、播合一”在我国广播界实践中较早的探索,可以追溯至南方一些地方广播电台“主持人节目”的创造及其发展。伴随着全国广播界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采、编、播合一”被广泛推广、引用,“采、编、播合一”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现在,它不仅在广播专题节目、板块节目中被广泛使用,并且作为一种手段,它已大量为各地新闻节目、新闻评述类节目所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