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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可享大陆义务教育
摘    要:2006年8月1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汇报会。会上宣布,今后在广东省就读的台湾学生也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广东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广州日报》2006年8月15日)台湾学生可享大陆义务教育

关 键 词:台湾省  学生  义务教育  中国大陆  省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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