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生态位演化机理研究——基于组织合法性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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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世炜,刘胜林,王雨林.农民合作社生态位演化机理研究——基于组织合法性视角[J].宜宾学院学报,2023(2):7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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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世炜 刘胜林 王雨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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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成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学院;3.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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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组织生态学理论,从认知合法性、管制合法性、利益相关者合法性三个维度,采用案例研究法和扎根理论研究法,以HQ合作社和SL联合社为案例,分析合作社的生态位演化过程和演化机理。结果表明,在初创期生态位,合作社通过企业家市场机制和政府支持机制获得认知合法性和管制合法性,是解决“新进入缺陷”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成长期生态位,合作社通过组织声誉机制和内部合作增益机制获得认知合法性和利益相关者合法性,是增强影响力、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条件。在成熟期生态位,合作社通过外部合作增益机制提升利益相关者合法性,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动力。在分化期生态位,合作社若能通过管理创新机制提高利益相关者合法性,就能迈上高阶生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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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合作社 生态位 认知合法性 管制合法性 利益相关者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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