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宪政编查馆拟订政事结社集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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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进军.清末宪政编查馆拟订政事结社集会律[J].历史档案,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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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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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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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清统治者迫于革命形势的不断高涨,正式颁布了“预备仿行宪政”的上谕,不久,全国各地的一些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倾向的地方官绅、社会名流及有识之士,出于各自的目的,纷纷集结力量,筹组立宪社团.对此,清统治者虽心怀余悸,但又未便一概禁止,因以往之大清律中尚无关于结社集会的条文可作依据.为了维护民政及社会治安,光绪末年,宪政编查馆会同民政部遵旨拟订政事结社集会律,随即得到核准,并生效实施,是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政事结社集会律.现从馆藏民政部全宗中选出有关史料,予以刊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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