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行政法制改革的几点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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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巍巍.WTO与中国行政法制改革的几点法律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15):1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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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巍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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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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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加入WTO,接受现有140多个成员国“非歧视的、自由的、可预见的、更具有竞争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也就是接受了对其自身法律制度的压力和挑战。对于中国行政法制而言,必将提出全球化的法律规范如何与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律相整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管制机构观念与职能的转变,现有行政法律制度不能完全适应WTO规则中关于平等性和透明性规定的要求,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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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法律制度 法制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7-6921(2006)15-0101-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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