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大自然和遥远的后代负责——汉斯·约纳斯的价值论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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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秋明.为什么要对大自然和遥远的后代负责——汉斯·约纳斯的价值论解释[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9,26(3):7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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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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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哲学系,湖南,湘潭,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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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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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约纳斯通过目的论证明了自然及其中生命体具有价值,通过内在的客观价值证明了“应该”的客观性,指出这种“应该”是通过存在体现出来的,存在具有目的性,其根本目的就是生命,存在把生命视为自己绝对的价值,正因此它向人们发出了“应该”的呼唤,运用现象学直观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出”或“听出”这呼唤。最后他告诉我们,这“应该”或责任的终极对象是自然和人类的本体论的善,也就是作为整体的自然和人的理念,至此他也就水到渠成地证明了为什么要对大自然和遥远的后代负责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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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约纳斯 价值论 内在价值 存在 “应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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