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到“十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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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秀荣 侯天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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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忠心。即忠诚之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指出: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意味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而献身已不是个人的意愿、个人的行为,而是全党、全社会对教师的共同要求。所以教师对人民的教育事业持一颗忠心,这不仅仅是教师群体的一种职业向心力,而且也是每一位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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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事业 忠心 教育教学 教师群体 献身 向心力 忠诚 个人 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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