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云南的积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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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志毅,夏强疆.清末云南的积谷[J].云南档案,1998(Z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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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志毅 夏强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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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云南自古以来交通不便,输运困难,素称贫瘠.为防荒年,以备不测,清政府滇省当局参照江苏省亩捐方式,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起,对全省按每纳粮一升、捐钱二文的比例就地买谷存仓储备,并由各地征存夫马津贴项下拨充修仓费用,不敷之处由云南善后筹饷报销总局拨款添补,以十五年为界限,并将此种做法列为滇省要政之一,实际征收了十九年.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禁种鸦片,云南的财税收入骤减,加之为修筑铁路又加收路款,各地已无力再支付积谷银钱,清政府不得不于宣统元年上半年起宣布停止征收积谷银钱"以纾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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