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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国际法倾销法中的损害认定的认识
作者姓名:欧麦尔·木合麦提  刘振宇  郑雅尹  方超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0
摘    要: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6条的内容包括: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因此给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以上统称损害)、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给进口国同类产品或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是各国对外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时需要列举的初步证据.如果没有损害事实存在,则不以受理.倾销存在,仅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前提条件,损害这一事实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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