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问题:我到公司日期为2003年5月,已四个多月了,到现在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合同。另外,昨天公司领导跟我说让我招一名技术助理,原因是现在的那个技术助理已怀孕,可能不能胜任此工作,准备把她给辞退了。我知道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从这两件事可看出公司根本没有遵守劳动法。公司不给我签合同,我就没有保障,而且也不能交纳四金。上次我咨询了维权机构,那位工作人员和我这样说:如果你现在还想继续做下去,不和公司起冲突,那么先不吭声,但要取到证据能证明你在此公司工作,到你不想做的时候,你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讨回你应该得到的东西。现在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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