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比较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以无权处分、无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比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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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正璋.制度比较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以无权处分、无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比较为例[J].滁州学院学报,2011(6):114-11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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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正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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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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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2011SJB8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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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处分权而对他人财产为处分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存在着相似性,二者都是未经合法授权的行为,都属于效力未定行为。无权处分与无因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无权处分行为处分的标的为他人财产,而无因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为他人事务,二者均具有涉他因素。尽管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和无因管理显然属于不同的民法制度,它们之间的区别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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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权处分 无权代理 无因管理 制度比较与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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