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如今,传播主体对受众的重视程度是空前的,从节目设置到节目的形式和内容,以至节目是否淘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受众的需要和需要能否被满足。言必谈受众的需要,已成为传播主体的话语特征。然而,当传播主体在津津乐道地谈论受众和受众需要,在极力满足受众需要的时候,受众以及受众的需要却常常被有意或无意地异化了,说是尊重受众,实则放弃责任;名为满足受众,实为满足或表现自我。传播主体受众意识的偏斜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片面强调受众的需要和媒体的满足,消解媒体的责任。要满足受众的需要有两个问题必须考虑:一是如何确定受众的需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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