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課讲清论点二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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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树人.哲学課讲清论点二例[J].江苏教育,196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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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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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市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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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给中学生讲哲学课,要抓住每个问题的中心论点,运用主要论据,结合一些具体事物,有效地开展师生“双边”活动,分析研究。这样可使学生对中心论点理解得比较深透。我们讲“规律的客观性”这个问题,先从学生最熟悉的“水”这个具体事物来分析研究,逐步引入。“水向低处流”,这是普通的常识,也是学生非常清楚的一个原理。教师问:“水能不能向高处流?”学生都说:“不能,它一定要向低处流的。”“好,那么这就是它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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