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本清源,难以解决教师有偿家教问题 |
| |
作者姓名: | 子敏 |
| |
摘 要: |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将失去学年奖。2009年年末,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其中,教师工作时间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被列入考核标准,一旦有此类行为,将在年度考核中列为不合格,取消其学年奖的发放。(《京华时报》2010年01月01日)
|
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学校 北京市 考核标准 家教 培训机构 学校教师 年度考核 职工绩效考核 校外兼职 工作时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