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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权利义务
引用本文:吴华.重新认识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权利义务[J].新教育(海南),2006(12):1-1.
作者姓名:吴华
摘    要: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进入了普及、强制、免费的新阶段。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同时也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以后,适龄儿童、少年在任何一所国家认可的学校接受的都是义务教育。新《义务教育法》对国家强制实施义务教育所做的相关规定.需要我们调整目前社会上默认的关于民办学校在义务教育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关 键 词:《义务教育法》  权利义务  民办教育  重新认识  教育发展史  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  国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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