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我国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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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忠.试论建立我国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6(1):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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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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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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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责任就是按照民法的规定,民事权利主体在违反自己应尽的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同时(民法通则)第4条叉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等价有偿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又是民事审判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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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 惩罚性 补偿性 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审判 法律后果 中国 制度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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