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新闻警示” |
| |
引用本文: | 周如福.可贵的“新闻警示”[J].传媒观察,2002(2). |
| |
作者姓名: | 周如福 |
| |
摘 要: | 2001年11月2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二版,刊登了编者写的一篇点评:《一篇来稿引起的思考》,对一篇来稿报道中暴露的形式主义倾向提出质疑。这无疑是一次及时的可贵的“新闻警示”。来稿报道了湖南省衡东县乡镇干部争当“民事调解员、科技指导员、农产品销售员”的情况。文中说:“衡东县在鼓励乡镇干部争当‘三大员’过程中,实施跟踪监督机制,避免活动流于形式。明确规定乡镇干部每月人均进村不得少于23天,住宿不少于13天,每人走访不得少于100家农户。”编者对此提出四点质疑,然后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