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吕澂对佛教积极人生论法理依据的阐释 |
| |
引用本文: | 刘成有. 论吕澂对佛教积极人生论法理依据的阐释[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0(2) |
| |
作者姓名: | 刘成有 |
| |
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北京,100081 |
| |
摘 要: | 吕澂认为 ,佛教的人生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论 ,积极人生主要表现为人类特有的“向善意欲” ,而“向善意欲”的根源正是佛教所讲的“缘起”。就具体的缘起理论而言 ,业感缘起论、受用缘起论和自性缘起论分别是与个人自由、社会变革和圆满人生相对应的。因此 ,佛家对于宇宙人生实相的分析 ,并不是出于理论本身的目的 ,而是出于对现实人生实践的指导 ,主要是说明人生追求“善法欲”的合理性。吕对佛教经典中“微言大义”的阐发 ,其实质是想借此实现传统佛教的现代转换
|
关 键 词: | 佛教人生论 缘起论 吕澂 居士佛学 |
Lu-Zheng''''s Explanation for The Legal Principle of Postive Life in Buddhism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