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双轨审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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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昱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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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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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原法律委员会的继承与拓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蕴含了“立法审查—合宪性审查”双轨审查机制,以确保法律草案合宪性。尽管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并不是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但现行制度结构已经预留了合宪性审查介入立法过程的制度空间。在双轨审查机制中,立法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在宪法文本的“解释”基础、作出或回避宪法判断、消弭宪法争议方式以及程序形态等方面存在功能互补,并由此在法律草案合宪性问题上形成“制度功能分工”。在此基础上,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复合审查机制可以分为统一审议的前置性审查、合宪性审查的实质性审查以及表决的终局性审查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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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草案 合宪性审查 立法审查 制度功能分工 双轨审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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