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教师第一,学生第二
引用本文:何勇,李容珍.教师第一,学生第二[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8(10):39-40.
作者姓名:何勇  李容珍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摘    要:当今天普遍强调学生主体、学生中心的时候,教育管理中应当把教师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教师是具有自主权、主体地位、独立人格的人,还是受人差遣、训导的附属品、雇工甚至工具?

关 键 词:学生主体  教师  学生中心  教育管理  独立人格  自主权  附属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