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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群众的主人权利与共同富裕
作者姓名:王科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世界共运研究所,山东聊城252059
摘    要:在资本主义社会和两种类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其主人权利的不同,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也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民群众是雇佣劳动者,不享有主人权利,因此,社会是两极分化的状态;传统社会主义社会的集权体制催生出特权阶层,使人民的主人权利大打折扣,最终导致特权阶层的暴富与广大群众“共同贫穷”共存一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以人民群众为本,社会的分配向着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和谐状态发展。

关 键 词:主人权利  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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