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地关系和谐的核心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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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有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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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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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报告,尤其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2005年3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把“着力建设和谐社会”列为当年政府要突出抓好的三大任务之一。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的新主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地关系和谐的核心体现。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什么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人类社会同周围一切相关的事情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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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人地关系 核心体 和谐 政府工作 十六大报告 温家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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