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致残 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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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志东.学生违纪致残 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6(12):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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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志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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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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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一天,晚自习放学后,某校初一年级的5名学生,没有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回家,而是先在学校的操场玩,后又冒着小雨爬上学校背后的山坡,在山坡上有学校废弃的一个6米深的干水池,几个学生爬到水池边上玩。约晚9点左右,几人准备下山回家时,其中一名学生张某不慎跌入千水池内,另一名学生跑回学校报告此事。学校的干部立即到现场救护。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现场。在大家的努力下,才把张某从池底背出。并马上送到医院。张某的家长对学校工作人员及时救护当面表示谢意。但时隔一年后,张某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学校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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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违纪 赔偿责任 初一年级 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 学校 张某 晚自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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