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盗窃罪
作者姓名:吕雁泽
作者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构成盗窃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是多次盗窃公私财物。要正确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分盗窃既遵与未遂。

关 键 词:盗窃罪  主观方面  主体  客观方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