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能关系”教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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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建操.对“质能关系”教学的建议[J].物理教师,1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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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建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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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藏拉萨市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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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高中物理有关“质能关系”部分,教材只给出了质量和能量间的当量关系式,即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没有对该方程作明确的解释,所以学生除了把质能关系误解为质量可以变成能量外,最容易形成的错误观点就是“物质消灭,能量创生”。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根据学生可能出现的错误理解及时加以澄清,以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物理概念。我们可以针对学生存在的上述问题,用一个由于核反应出现的“质量亏损”问题作为例子来进行详细的剖析。当两个缓慢的氘核(d)相碰后发生的核反应式为 d+d—→t+p(1)反应产物是高速飞出的氚核(t)和质子 (p)。经计算发现该体系反应前后的静止质量不相等,反应后比反应前减少了Δ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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