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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民意不应成为醉驾的审判依据
引用本文:李晓郛.涉案民意不应成为醉驾的审判依据[J].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2(6):54-56.
作者姓名:李晓郛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上海,200042
摘    要:醉驾刚刚入刑,这是民意立法的结果。民意可以分为人民意志、大众民意,涉案民意属于大众民意的一种。根据罪刑法定的要求,涉案民意不应成为醉驾审判的依据。因为涉案民意本身具有的非规范性、多元性、易变性、碎片化、易被操纵以及事后性的特点决定了依据其进行审判极有可能违反公平正义的法律目标。

关 键 词:醉驾  审判  民意  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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