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权精神损害赔偿功能、法理与分类分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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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鹤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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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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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人精神损害予以赔偿的原则。"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标志着公权领域中致公民精神损害赔偿方式和制度的建立,但人的精神世界的损害元素的认定与统一性往往要比人的物质世界的损害复杂和不确定的多,正确认识把握国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功能和公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和形式,进而确立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分级制度,才能使这一制度走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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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权 精神赔偿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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