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社会救济行政体制的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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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勤禹.民国社会救济行政体制的演变[J].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2,19(1):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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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勤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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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海洋大学,青岛,266071;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后,上海,2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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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青岛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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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在民国38年中,社会救济行政主要经历了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两个阶段,初步形成了社会救济行政的系统化,专门化,初步建立起了以总统制为核心的中央一级专职救济体制,明确了救济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这一时期社会救济经济管理体制实行中央、省(道)、县三级管理,但由于这一时期军阀纷争、内战不断、政权更迭频繁及社会行政人才的短缺,建立起来的救济体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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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国 社会救济 行政体制 北洋政府 救济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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