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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改变举证责任?
引用本文:马少华.“性骚扰”改变举证责任?[J].中国新闻周刊,2003(23):79-79.
作者姓名:马少华
摘    要:谁主张谁举证,是一种基本的证据原则。如果“性骚扰”立法规定,实施性骚扰行为的一方有举证的责任,岂不成了“有罪推定”?

关 键 词:“性骚扰”  举证责任  证据链环  认定倾向  认定标准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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