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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摘    要:目的犯是我国刑法规定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将其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特殊情形是确定犯罪行为性质的需要,我国刑法的条文中反映出了目的犯的特定目的之诸多特性。研究目的犯的特定目的在犯罪主观方面中的地位以及特定目的和犯罪动机之间的关系,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电信诈骗犯罪作为"非法占有目的"类型的目的犯,司法机关在认定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严格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合理地适用司法推定制度,严格把握客观证据的证明标准,重视证据链条的完善程度,通过客观现实来重构主观事实,进行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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