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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共同侵权责任的评述
引用本文:陈志武.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共同侵权责任的评述[J].成人高教学刊,2006(6).
作者姓名:陈志武
作者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摘    要:共同侵权责任是指2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一般认为,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包括主体为多个,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的过错,所致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数个共同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共同侵权责任因为行为的特殊性,在共同责任的构成上与传统的共同侵权责任相比较也有其复杂性。在这一问题上,以判例法和成文法共同构建的美国法上的证券市场共同责任对我们相关证券立法和司法有独特的借鉴意义。本文在阐述美国证券法的基础上对我国相关的立法予以评述,以期促进其完善。

关 键 词:美国证券法上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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