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基础”课考核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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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子君,王烨.高职“基础”课考核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的创新[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19(2):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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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子君 王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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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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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7年度山东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思政专项)"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评价体系与方式方法创新性研究"(J17ZC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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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重要课程。高职院校应当坚持从高职生的客观实际出发,在知、行统一,多元评价主体互动,形成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等原则的指导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性研究,构建符合高职生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这对于推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变革、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促进学生发展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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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考核评价体系 方式方法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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