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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N1+V+N2”中“给”的语义
引用本文:宋春阳,李琳.“给+N1+V+N2”中“给”的语义[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3(2):109-109.
作者姓名:宋春阳  李琳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摘    要:一、判断介词的依据汉语的介词大都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动词转变成介词有两种情况:一是词汇意义丧失只有语法意义,如“把”“被”指表示构成“被”字句和“把”字句。二是虽然虚化,仍保留了一些词汇意义,如“替、为”等。“给”就是这样一个处于后一种状态的半虚化介词。因此判断“给”是介词还是动词就有一定的难度。朱德熙认为“给”作为介词是“服务”义,作为动词“给予”义单从意义进行区分实在很难。判断是介词还是动词,应从形式入手,看其是否具备了动词或介词的语法特征。例如:①靠着墙吃饭。②拿了衣服走出来。③拿生命开玩笑。④靠死工资吃饭。①②“靠、拿”后有助词“着”“了”等助词,因此是动词。③④“拿”“靠”本身意义虽有改变,有“凭借”义,但更主要的是这时其后不能加“着、了”等助词。⑤给小李一杯水喝。⑥给小张买了本书。⑤“给”带双宾语,后边可加“了”“过”,所以是动词;⑥则不能加“了”“过”,指表明“为谁”“替谁”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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