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中“一法两制”的冲突与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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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为国.我国专利法中“一法两制”的冲突与协调[J].科研管理,2002,23(3):9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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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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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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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研究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No.7973001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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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我国的专利法是将三种专利合并地写在同一个法中,由此在专利法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法律冲突,即对原则上要求三性的专利给予不同的审查制度和审批程序,专利法中的这种处理方式导致了专利法律条的严重冲突,从而也引发了在具体操作中无法解释的行政行为,导致了法律,法律的不严肃,作将其称为“一法两制”的冲突,本论证了专利法中“一法两制”的冲突与矛盾,透析了产生的原因,探讨并提出了解决与协调冲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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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法 “一法两制“ 冲突 协调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0-2995(2002)03-005-0094 |
修稿时间: | 2001年7月20日 |
Conflict & Coordination of "One Law Two-Systems" in Chinese patent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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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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