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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证券基本法对信用交易的法律规则
作者姓名:曾宪章  罗荣华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都,610071
摘    要:我国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对信用交易打开了闸门,但仅仅是信用交易的“开口法”,《证券法》没有对信用交易的基本制度作出规定,对信用交易的规制完全交给行政法规或规章,导致对信用交易规制的制度效力低下,为了我国证券信用交易的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应该完善我国的《证券法》,使信用交易的各项制度在《证券法》中应该有所体现。

关 键 词:信用交易  证券基本法  完善
文章编号:1671-5365(2007)05-0063-03
修稿时间:20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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