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原则的中国式演进——以台湾和澳门为主要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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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涵.行政程序原则的中国式演进——以台湾和澳门为主要视角[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17):9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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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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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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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正义和正当程序原则是英美行政程序的精髓,然而由于根本的正义观的不同,中国的行政程序原则需要从台湾、澳门这样符合华人社会运作模式的法域去寻找答案。社会急剧转型时期,中国大陆社会同样面临民主、自由、法治、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在调整社会关系的公法的变迁中,行政程序原则需要与时俱进。台湾和澳门成文的行政程序原则以权利保障和服务效能为中心,强调信息、合作、参与以及非官僚化和效率,这给中国未来的行政程序法典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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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程序原则 台湾 澳门 权利保障 服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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