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我国自由市场的性质——与赵履宽、集思二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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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振虎.再谈我国自由市场的性质——与赵履宽、集思二同志商榷[J].教学与研究,19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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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振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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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学与研究”一九五七年第五期同时发表了赵履宽同志和我的关于自由市场性质的两篇文章。在这里,我们对自由市场性质的结论存在着分歧。接着该杂志第六期又刊载了集思同志对我的文章的“意见”。他们反对我的关于自由市场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意见,并主张我国自由市场“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我不同意赵、集二位同志对自由市场性质的结论以及与此问题有关的许多具体问题的分析,特再提出商讨。为了便于研究和讨论,首先应该弄清我们研究的对象究竟是什么?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包括国家市场和自由市场,二者统一成为国内市场。它们虽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并互相影响。但又独立存在,各自成为我国社会中的一种客观现象、客观事物。我们研究的客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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