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宪法学》重点问题指要
引用本文:韩丕勋.《宪法学》重点问题指要[J].内蒙古电大学刊,1989(4).
作者姓名:韩丕勋
摘    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不同的法律特征:1.宪法在内容上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略)而普通法的内容只是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2.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如果普通法的内容与之相抵触,则必须修改或废除。它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根本的行为准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