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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特征——以“行政兼理司法模式”为例
作者单位:;1.兰州城市学院;2.华东师范大学
摘    要:古代中国的司法一直处于或依附或受制于行政的从属性地位,形成"行政兼理司法"的模式。这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司法形态,也是当下司法改革和探索的历史条件。我国尽管经历了从"行政兼理司法"到"司法独立"的探索过程,但是当下的司法改革仍然无法摆脱"行政兼理司法"权力关系格局的影响。这也是当下研究古代中国"行政兼理司法"模式的价值。

关 键 词:“行政兼理司法”  君主专制  “礼治”  “无讼”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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